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冲刺班培训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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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 法律制度(62分;53分;67分)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分;2分;2分) (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 (二)掌握注册管理 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例】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的前提是按规定( )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参考答案】B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有效期3年。
3、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
(三)掌握执业管理
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四)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
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
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
小型工程:无限制
(五)掌握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例】下列属于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中所记录的不良行为的是( )。
A、撤销注册行为
B、执业业绩
C、注册后未进行执业活动
D、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D
……
约120页,共16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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