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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的一般规定 一、事故形成机理: 二、一般规定: 三、高处作业的概念: 四、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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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形成机理:
“隐患”多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形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表现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的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然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摘自“建筑安全”)
从事故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来,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下面专讲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事项和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二、一般规定:
工人入场安全教育主要根据建设部“一标(JGJ59-99)三规范和国家建工总局(80)建工劳字第24号文印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一些实际情况进行的。
⒈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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