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概况
该项目为两层停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3926.36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划分三个防火分区;地下二层划分五个防火分区,其中在防火分区二、三、四内设置人防区域。防火分类为一类,设计使用年限类别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设计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设计依据
1、相关专业提供给的工程设计资料;
2、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3、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现行主要标准及
法规
;
三.设计范围
1、该项目设计包括红线内的以下电气系统:
1)380/220V电力配电系统(注:10/0.4KV变电系统由电力部门另行设计施工,该资料配电房系统图仅供配电部门参考);
2)照明系统、动力系统。
3)建筑物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四.负荷与电源
1、负荷分类:
该项目负荷等级为:
①一级负荷:喷淋泵、消火栓泵、排烟风机、送风机、轴流风机、消防电梯排水泵、生活水泵、防火卷帘、走廊、前室、楼梯正常照明与应急疏散指示照明、锅炉房、弱电机房、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报警与联动设备。
②三级负荷有:上述负荷中未列出的其它负荷。
锅炉房的设备安装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并符合以下规定:供电负荷级别和供电方式,应根据工艺要求、锅炉容量、热负荷的重要性和环境特征等因素,按照现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气线路采用穿金属管布线,并不宜沿锅炉热风道、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表面敷设。燃气调压间、油箱间、燃油泵房、油加热间、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燃气锅炉房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与锅炉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联动,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切断燃气来源。
2、供电电源:
工作电源:该项目从相关开闭站的不同母线段分别引来两路10KV专线电源,两路10KV电源必须满足: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两路10KV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10KV电缆
穿管埋地引入至该项目地下一层南侧的开闭所。高压配电电压为10kV,低压配电电压为0.38/0.22KV。
应急电源:该项目地下一层设置柴油发电机房,内设1台1340kw柴油发电机组,供消防负荷及保障用电。柴油发电机提供的应急电源以放射式供至每座变电所,采用ATS在变压器低压侧自动切换,以保
证重要负荷的供电。当两路10KV市电同时停电时,将信号送至柴油发电机房,信号延时0~10s(可调)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在15s内达至额定转速、电压、频率,并可投入额定负荷运行。此时,若发生火灾应切断应急母线段上的非消防负荷。当市电恢复30~60s(可调)后,自动恢复市电供电,柴油发电机组延时自动停机。(柴油发电机应带自启动装置)。柴油发电机房部分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设计。消防负荷均在设备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装置。
对于供电连续性要求高的安防中心、消防中心、网络机房、通讯机房设置UPS备用电源(UPS电源由设备厂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