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们在项目结算过程中,碰到一个疑问,就是关于类似项目组价的问题,原清单内有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的组价,描述为,轻钢龙骨,隔音岩棉,双面双层纸面石膏板;施工过程中,发生出增项,轻钢龙骨,隔音岩棉,单面单层纸面石膏板隔墙,是否可以参考原合同内的隔墙类似项目,通过减少组价定额内的石膏板数量,换算出新的综合单价?其中蓝色为原合同价,橙色为我换算价格
2020-04-10 12:16:46 补充
补充一下,各位老师,这两个清单项组价,是否属于执行类似项目组价,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是一致的,不增加关键线路上的施工时间,仅就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进行组价
2020-04-10 12:29:20 补充
主要我们想请教,这个组价是否属于执行综合单价确定价款第二条,因为我们是施工单位,投标预算内人工费为155元/工日,当期信息价为100元/工日,如果此项目属于类似综合单价,进行组价,则我们应该争取此项人工费价差部分。
目前审计公司的意见为,你们的双面单层变更为单面单层,不属于类似项目,要求按照新组价项目进行处理,执行人工费,100元/工日。
拜谢各位老师,或者请问各位老师,哪里有权威的政策解读。拜谢拜谢
2020-04-10 15:12:58 补充
老师好,审计的意思是,你只有单面石膏板了,不能执行合同类似单价,必须参考当期信息价人工费100元进行调差,不能执行我们投标时的人工工日单价。请问在哪里有新组价不能调整我们综合工日工价呢?最好哪里有政策解读方面的解释,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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