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鉴于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所具有的本质特征,现行投融资体制并不将国家经济部门划分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而是划分为“政府”和“企业”两个部分,并将投资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管理模式,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管理模式。这里所说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形态的企业。

我国政府部门或其代表机构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建设,不同于西方国家“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因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PPP项目,是通过变通和本土化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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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 《合同指南》编写思路和结构特点

3. 《合同指南》要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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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5页

地铁四号线PPP项目结构示意

发展中国家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亚洲国家PPP应用模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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