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轨道动力照明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99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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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站用电的设备三级负荷:

  1. 一级负荷:变电所交流屏、人防系统、地下车站公共区的正常照明、地下区间的照明、应急照明、电源整合系统(含通信、FAS/BAS、AFC、公安通信等)、商用通信、站台门、废水泵、信号电源、消防系统设备、排烟系统用风机及相关阀门、用于疏散的自动扶梯、消防电梯、卷帘门等。

    供电要求:一级负荷应由两路分别来自变电所Ⅰ、Ⅱ段低压母线的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在末端配电箱处自动切换;站台、站厅公共区正常照明由变电所两段低压母线分别供电,各带约一半的照明负荷。

  2. 二级负荷:附属用房照明、不用于疏散的自动扶梯、电梯、污水泵、普通风机及相关阀门、变电所检修电源、设备用房冷冻水系统设备等。

    供电要求:二级负荷由变电所低压一、二级负荷母线提供一路电源供电,当变电所一路电源失电时,由低压母线分段开关切换保证供电。

  3. 三级负荷:公共区冷冻水系统设备、广告照明、商业、维修、清扫电源等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用电设备,且停电后不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的负荷。

    供电要求:三级负荷仅由变电所提供一路电源供电,在供电系统故障运行状态下,将在变电所自动切除该负荷。

二、部分内容如下:

管材质量要求表

槽式桥架喷塑技术标准

热浸镀锌防腐标准

数字式电表测试 - 副本

数字式电表测试

塑壳断路器性能及参数

业主人员派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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