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计划财务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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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计划财务部 合同管理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计划管理,提高施工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按照业主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施工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安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综合平衡各种资源配置,以保证施工项目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工区计财部负责编制项目分年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和调整建议计划,由工区专题会议审定后上报项目经理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据 项目经理 部下达的年度施工计划和调整计划,编制(或下达)年(季、月)度施工实施计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审批作业工区编报的各施工管理区段 进度计划
第五条 作业工区负责编报管理区段的分年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和调整建议计划。
第六条 工区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审定施工建议和施工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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