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法律问题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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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由香港特区传入内地的,其在我国是个朝阳产业,在我国虽然只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现代物业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物业管理的核心是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即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我国目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仍相对宽泛和简单,缺乏明确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现有的少数法规仅限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一些内容己不适合市场经济的需求,由于缺少相应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处理一些新类型的物业服务纠纷极为棘手,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有时候还出现同案不同判结果,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学界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因研究视阀等因素的限制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对物业服务合同性质研究不充分,合同主体地位还缺乏深入分析等。由此也决定了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在完善其相关制度和解决实际问题上显得简单和宽泛。因此,对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进行进一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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