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外脚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脚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计算搭设面积以m2计算。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不扣除。
2.外脚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脚手架搭设面积乘以脚手架在施工现场的有效使用天数以“100m2·10天”为单位计算。
3.脚手架搭设高度的确定。
(1)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按照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规定确定;无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可按平均的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与建筑物的顶板面的结构标高(有女儿墙时计至女儿墙顶)的高度差,再加上1.5m综合取定。地下室外墙脚手架搭设高度为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高度。
(2)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如果沿建筑物的顶层板外墙外边线的结构标高(有女儿墙时计至女儿墙顶)出现不同时:间断变化时(标高变化不连续,如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可按不同高度分段计算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连续变化时(如坡屋面)按照平均标高计算脚手架的搭设高度。
(3)当屋顶楼梯间、设备房平面面积大于屋顶平面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其脚手架工程量并入整个建筑物,高度计至屋顶楼梯间、设备房顶板结构标高(有女儿墙时计至女儿墙顶)。
(4)当屋顶楼梯间、设备房平面面积小于屋顶平面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其脚手架工程量按其自身高度单独计算,按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5)建筑物上部外墙缩入或者裙楼上部塔楼缩入时,计算脚手架搭拆时应该分段计算搭设面积,但搭设高度步距应统一自室外地坪标高算起。
(6)裙楼外墙边线与塔楼外墙边线间的距离>1.5m的裙楼区段,单独按规定计算该区段脚手架,高度计至裙楼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当裙楼外墙边线与塔楼外墙边线间的距离≤1.5m的裙楼区段,与该区段塔楼脚手架一并计算,高度计至塔楼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
4.单排脚手架与综合脚手架的区分。
(1)当沿建筑物外墙外边线的建筑物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小于15m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大于15m时,按综合脚手架计算。
(2)建筑物上部墙体外边线挑出1.5m以上时,按照上层的外墙外边线凹凸长度乘以建筑物总高度计算外脚手架搭设面积;下部墙体缩入部分按照围护结构的垂直投影面积按相应自身高度的单排脚手架计算。
(3)凹入部分的采光开井:当外口宽度(外墙结构间距)≤3.5m时,按凹入部分内侧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单排脚手架,采光井外口不论有无连梁,均与外墙一并计算综合脚手架;当外口宽度(外墙结构间距)>3.5m时,按凹入部分内侧外墙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综合脚手架,采光井外口有连梁的,与外墙一并计算综合脚手架,无连梁的不计算脚手架。
(4)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5)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面积(m2)计算单排脚手架。
(6)屋顶女儿墙内面超过屋面高度1.2m时,可按其内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单排脚手架。
(7)围墙高度超过1.2m时,按相应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单排脚手架,围墙单面装饰的按单面计算,双面装饰的按双面计算。
5.脚手架使用的有效使用天数的计算。
(1)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
地下工程的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下工程工期-土方开挖工期)/2
地上工程的建筑用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主体工程工期+开始拆架至工程竣工的间隔期)×0.5+封顶至开始拆架的间隔期
(2)无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按照主体工程工期占地上工程工期的60%;装饰工程工期占30%;封顶至拆架间隔时间占10%综合考虑。
地下工程的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下工程工期/4
地上工程的建筑及装饰用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55
地上工程的建筑用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40
地上工程的装饰用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15
6.建筑物脚手架托架的使用工程量按照托架搭拆的总长度以“10m·10天”为单位计算。托架的搭拆不再单独列项。
二、建筑物里脚手架的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建筑里脚手架包括建筑物外墙凹凸外边线(包括挑出的阳台、走廊、檐廊)以内的所有砌筑、混凝土浇捣、垂直面装饰项目用脚手架。
2.建筑里脚手架区分不同的层高、建筑类型,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当层高超过3.6m时,每增加1.2m,计一次增加费用,增加不足0.6m的部分不计。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相应里脚手架乘以系数0.5计算。
里脚手架增加层=(层高-3.6m)/1.2m
3.房上的框架建筑结构形式的钢筋混凝土棚架,可按棚架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执行里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0.5。
三、满堂脚手架的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 层高超过3.6m的天棚装饰可计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m2计算。层高超过5.2m时,每增加1.2m,计一次增加费用,增加不足0.6m的部分不计。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层高-5.2m)/1.2m
2.基础混凝土浇捣用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基础底面积以m2计算,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3.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或化粪池的脚手架应按以下规则计算。
(1)钢筋混凝土底板宽度超过3m以上时,可按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计算满堂脚手架,即按其底板面积以m2计算满堂脚手架,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2)钢筋混凝土池壁内、外侧脚手架可按其侧壁外围面积以m2计算单排脚手架。
四、建筑物电动吊篮的工程量按按其施工对象所覆盖的面积以m2计算。其中单个面积大于1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要扣除。
五、建筑物活动脚手架适用于独立于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外且未依附于建筑外墙的建筑附属部分施工所需要的脚手架工程,或者用于建筑物内局部单独承包时的脚手架工程的计算。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体砌筑或装饰用活动脚手架按墙体的面积以m2计算;其中砌筑用计单面,装饰用按照双面计算。
(2)柱混凝土浇捣或者装饰用活动脚手架按柱断面周长加3.6m后乘以柱高所得面积以m2计算。
(3)天棚面装饰及修整用脚手架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m2计算。
六、电梯井架的工程量按电梯井的座数以座计算,高度为电梯井底板面到顶板底的高度。如±0.00以上不同施工单位施工需分别计算时,上盖仍按座计算,高度步距从电梯井底起计,±0.00以下则按井内净空周长乘井底至±0.00高度计算,套单排脚手架。
七、构筑物脚手架的工程量按构筑物的座数以座计算,高度为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结构最高点的高度差。
八、架空运输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m计算。
九、建筑物安全挡板的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搭设面积以m2计算。
2.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按照每层安全挡板的支设面积乘以支设层数以m2计算。其中每层安全挡板的支设面积为建筑物外墙的凹凸总长度加16m后乘以2的面积;支设层数按每3层或9m设一层计算(高度在3层或9m以内不设)。
十、独立安全水平挡板工程量按搭设宽度乘以搭设长度以计算面积以m2计算。垂直防护架的工程量按搭设高度乘以搭设长度计算面积以m2计算。
十一、建筑物脚手架上安全网挂设的工程量按实挂面积以m2计算;脚手架外水平及斜安全网挂设的工程量按挂设区域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围尼龙编织布工程量按实搭面积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