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编号:
XXX:
鉴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承包人)应依法按照《XXX采购/招标文件》和承包人中标的投标文件与XXX订立《XXX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向XXX履约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XXX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债务,应向贵中心支付的利息,在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服务质量,服务工期,项目实施人员工资支付,项目分包,项目结算,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等方面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我方承诺如下:
1、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及违约等原因需向XXX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在XXX以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需提供本保函正本原件供我方核对),我方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累计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XXX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2、我方放弃XXX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3、我方进一步同意,在XXX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方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
4、我方的保函有效期间为:自本保函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竣工验收备案成功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5、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争议均需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机构名称:(盖章)
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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