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doc

该附件为施工现场照明安全 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使用碘钨灯应用密闭防雨型,支架应采取接地接零保护,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友自主分享,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内容或者违法行为,请及时联系站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