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沟槽开挖).doc

交底部位:工程起点—W2

1、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3、槽底高程允许偏差为(0—-20mm)。

4、排水沟平直,泄水坡度均匀,排水流畅,允许偏差为±50mm。

5、槽底两侧宽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6、挖槽过程中,使用反铲挖掘机,配运行车运土,挖槽时有专人负责,槽底标高的测量如达到设计标高时,下面还有淤泥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后,挖至好土层。

7、挖槽时在达到设计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挖土,在槽底转干爽后,采用人工清理槽底,保证槽底标高正确,平整,槽底土壤不受扰动。

8、设专人负责看泵、抽水,保证抽水不间断,槽底无积水。开槽的位置、桩线等需经有关人员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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