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pdf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和挂牌指引手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 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 号)以及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粤建节函〔2021〕145 号)要求,为统一我省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样式与内容,做好挂牌保护工作,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制定《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及挂牌指引手册(试行)》(下文简称《手 册》)。 《手册》主要包含基本要求、规格、选材、制版、加工、安 装、挂牌、维护八部分内容。各地应按照《手册》要求,结合实 际情况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挂牌保护工作。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 筑新挂的保护标志牌宜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的风格相协

一、基本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下文简称“保护标志牌”)的制 作、安装、挂牌、维护由各地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保护 标志牌的规格、选材、制版、加工、安装、挂牌、维护,应符合 本《手册》的规定。超出规定的,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

二、规格 保护标志牌的主体形状为矩形,分为横版与竖版两种,可依 据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场地条件和周边环境等自行选择。 (一)横版规格 牌身:宽 1200mm,高 900mm,厚 140mm; 底座:宽 1400mm,高 600mm,厚 400mm。 (二)竖版规格 牌身:宽 800mm,高 1600mm,厚 140mm; 底座:宽 900mm,高 400mm,厚 400mm。

三、选材 保护标志牌牌身颜色为红褐色,底座为黑色,各市可根据本 地情况自行选用天然石或金属板两种材质。牌身与底座宜采用相 同材质进行制作。 (一)天然石材质 各市按照便于获取、加工、制作的原则,可选取印度红、贵 妃红等花岗岩、大理石等天然石材。要求表面无不均匀纹路和裂 纹,无明显缺角和破损,开料厚度均匀。

(二)金属板材质 金属板材可采用不锈钢板或铝板等,板材厚度 3mm,要求板 材纯净无杂质,外观美观且强度均匀,表面平整无凹凸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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