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黔东南篇.pdf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黔东南篇 文档页数:56页

一、高度层数管控要求

根据《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主基调色彩管控要求

传统民居以木本色、栗色、咖啡色为主基调,一般村寨可采用白粉墙。

三、构件元素管控要求

农村住宅须建坡屋顶、盖小青瓦,用或勾画穿斗枋山墙,用花格窗等不低于4种构件元素。

四、材料选取范围管控要求

以当地木材、砖、石材等建材为主,要求与周边建筑相协调。铝合金窗应选取木纹色、栗色、咖啡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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