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EPC招标文件179p.pdf

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占地约 139 亩,建筑面积约 27644.60m2,年处理 100 万吨建 筑垃圾,其中拆除垃圾年处理 80 万吨,装修垃圾年处理 20 万吨。

3 合同估算价:约 16530.13 万元

4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 内)。

5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3)物资采购质量: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招标范围:前期报建(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 土建施工、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厂区给排水、雨污水、热力管网、照明、道路、停车场、绿化、 围墙、试运营,直至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2)负责进行深化初步设计;(3)根据发包方对施工图初步设计的需要,对前期技术文件进行深化,以符合项目建设时 序,保障项目远期发展;(4)进行徐州市建筑垃圾现状实地调研,结合徐州市现状和相关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园区 内外,提出徐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技术方案,提供产业园外建筑垃圾现场处置技术咨询等服务;(5)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桩基检 测、第三方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测绘、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 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6)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 (7)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设计所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竣工验收 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8) 本项目水、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 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接驳产生的行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 (9) 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红线内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10) 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 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11)红线外本项目相关蒸汽管线的相关设计;(12)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销售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包括编制产品图册等

报价清单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发包人要求

工程进度款支付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办法前附表


设计任务书


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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