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产业园第一标段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65p.pdf

1 建设地点:高拔庄地块位于和胜路南、丰邑路东,原台塑地块位于和善路南、东环路 西,智能设备加工中心二期位于丰邑路东、凤翔路南。

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24100.49平方米(约636.15亩),总建筑面积293636平方米,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66039.91万元,其中: ①高拔庄地块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1154.16 m2(约106.73亩),包括1#标准厂房、局部 二层办公用房等单体建筑工程和配电室(含配电设施设备)、消防泵房、门卫、消防控制室等配 套建筑工程以及围墙、道路硬化和停车场、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 施、景观绿化、通信、热力、土方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5555平方米。 ②原台塑地块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4979.94 平方米(约277.47亩),包括1#厂房、1#公寓 楼、2#公寓楼、3#公寓楼、4#公寓楼、5#公寓楼、综合服务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办公中心等单体 建筑工程和配电室(含配电设施设备)、门卫、地下水泵房、围墙、道路硬化和停车场、给排水 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施、景观绿化、通信、热力、土方等配套设施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128301平方米。 ③智能设备加工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7811平方米(约251.95亩),包括1#厂房、 2#厂房、3#厂房、综合服务中心(配电室及其设施设备)等单体建筑工程和门卫、道路硬化和停 车场、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施、景观绿化、通信、热力、土方等 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9780平方米。

3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 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绿色建筑等)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 手续。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招标范围:丰县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一标段建设项目(含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的初步设 计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建设,水、电、通信、热力等与市政基础设施接驳,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 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报价清单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发包人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工程质量保修书


合同协议书


经济标定性评审表


联合体协议书


评标办法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投标函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资料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友自主分享,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内容或者违法行为,请及时联系站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