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与追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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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责任的种类与划分 二、事故责任的认定 (一) 建设工程 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 1、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2、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3、设计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4、监理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5、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1)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的认定 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 a) 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管理费用,分包方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连带管理责任,分包方负主要责任; b) 总承包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 c) 总承包方在施工前未按要求向分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资料,致使分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 d) 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在同一施工现场发生塔吊碰撞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塔吊碰撞的,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 e) 作业人员任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拆改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 f) 由于前期施工质量缺陷或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前期施工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2)非总包与分包关系,在同一施工区域的两个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认定 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 a)双方未履行职责有过错的,由双方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b) 由于安管责任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肇事单位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c) 发生塔吊碰撞的,由后安装塔吊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认定 三、事故责任的追究 四、事故责任认定案例 …… 约4千字。 欢迎您来 建筑施工 网--建筑人的网上家园 javascript:vo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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