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工程概述
东渡路站是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跨海后岛内第一个车站,位于东港北路与双狮南路交叉口西北侧,为地下四层岛式站台车站。其中地下一层为物业开发层。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DK21+344.075,车站设置 2个出入口、2个紧急疏散出入口、2组风亭、1组冷却塔。与车站相邻的为海沧大道站~东渡路站区间有最低点,设置了一个废水泵房。
2、站址处城市市政给排水管网状况
车站站址附近的东渡路上有2根DN300供水管线可为本站用水提供两路水源,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实测给水管的日最低水压有0.28Mpa,最高水压有0.34Mpa;东渡路上有1根DN300的污水管和一根DN600的雨水管。
二、设计范围及设计接口
1、设计范围
包括东渡路车站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设置、系统之间接口的设计以及与其它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设计。包括海沧大道站~东渡路站区间的给排水设计及其与相关专业的接口设计。
2、设计接口
1)车站给排水与市政给排水管网的接口
给水分界点:工点需将管道引至市政接管位置,含水表井、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并将此部分工程量纳入工程数量表,编入工点概算。
排水分界点:工点需将污、废水排水管出外墙引至市政排水管道处,含消能井、检查井、监测井、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并将此部分工程量纳入工程数量表,编入工点概算。
2)车站与区间的接口
区间给水:区间消防给水的水量、水压均由相邻车站保证。设计以车站与区间的土建分界点为界,车站的给水设计(含:消火栓系统等)、区间的给水设计(含:消火栓系统等)均由该工点(指:车站或区间)对应的土建工点设计单位负责。
区间排水:区间废水、洞口雨水的提升与排放均由本土建标段内与泵房相邻最近的车站设计单位负责。区间废水泵房扬水管从相邻最近的车站或区间风井引出地面,洞口雨水泵房排水就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或室外地面(经许可)。
3)工点设计单位与系统设计单位关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接口
气瓶间的布置以及气体灭火管道的预留预埋措施均由工点设计单位据系统的要求布置,气体灭火系统由系统设计单位负责。
4)与轨道专业的接口
以汇水坑为分界点,汇水坑及其之前的排水由轨道专业负责,汇水坑之后的排水由工点设计单位的给排水专业负责。汇水坑坑底标高及预埋排水管的标高由轨道专业及给排水专业共同确定。
三、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生活给水系统
1)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按50L/(班·人)计(含开水供应),小时变化系数为2.5。
2)乘客生活用水量按设置卫生器具的数量和相应的器具小时耗水量(洗脸盆:50 L/h;小便器:100 L/h;坐便器:100 L/h;蹲便器:120 L/h)及每天使用小时数计算确定。
3)冲洗用水量按2L/(m2/·次)计,每次按冲洗1h计算。
4)冷却水系统补充水量为冷却循环水量的2%。
5)所有换乘站均考虑预留以后各线的用水量。
6)不可预见水量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计。
7)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8)生活用水设备和卫生器具的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生产用水的水压按工艺要求确定。
2、水
消防系统
1)地下站的消火栓用水量按20L/s计。
2)地下人行通道、地下区间、地下折返线消火栓用水量按10L/s计。
3)消防设计按全线同一时间内发生一处火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算。
4)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MPa;当大于0.5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5)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6)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时应分区供水。
3、排水系统
(1)生活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95%考虑。
(2)消防废水量按消防用水量的100%考虑。
(3)冲洗水排水量按冲洗用水量的100%考虑。
(4)生产排水量按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
(5)结构渗漏水量应按照结构专业或隧道专业提供的实际渗透水量进行计算。当结构专业或隧道专业无特殊要求时,结构渗透水量按1.0L/(m2/·天)计。
(6)隧道洞口、地下站露天出入口、敞开式风亭的雨水排放设计按厦门市5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计算,隧道洞口集流时间按计算确定,其他集流时间按5分钟确定。
四、图纸展示
1-1剖面图
给水及消防系统原理图
(站台层)防火分区平面图
给水及消防系统图
废水泵房平面图
地下三层卫生间排水图
站台层卫生间大样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