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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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WORD格式 部分内容详情: 一、引言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为追求高速度高效益,尤其在房地产市场极度膨胀的时期,建设方为追求所谓的“速度”和“效益”,往往缩短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时间,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严重违反我国基本建设的基本准则,在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方面埋下隐患和矛盾,这种“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我们一般称之为“三边”工程。“三边”工程的工程施工合同往往是非常简单,工程价款一般以“一口价”形式进行结算,即以一固定总价进行结算,没有任何风险范围和调整的约定条款,有的合同即使有约定,也非常的简单。工程竣工后,由于没有约定风险范围和调整的条款,承发包双方会就工程的质量、进度理解和执行存在较大分歧,更难以在 工程结算 价款方面达成一致,甚至双方对簿公堂。“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如何对“三边”工程或其引起的纠纷进行结算或造价鉴定,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简单的归纳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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