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真题解析.doc

附件详情

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计划工期能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为保证工程进度目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哪条施工线路? 2.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流水施工调整后,H工作相邻工序的流水步距为多少个月?工期可缩短多少个月?按照图1-2格式会指出调整后H工作的施工横道图。

【答案】
1.计算工期为29个月,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应重点控制施工线路A→B→D→F→H或①→②→③→⑤→⑥→⑦→⑧。
2.(1)监理工程师
①对于专项方案拒绝审批,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因为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报审。
②对于管桩封底事件,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做法妥当,因为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因为监理单位(工程师)不直接与专业分包单位发生监理工作关系,仅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有监理工作关系。
3.金额为0,因为G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不需要赶工(或不影响总工期)。
......
共10页

全部评论
评论网友评论仅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友自主分享,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内容或者违法行为,请及时联系站长删除。